疫情动态 | 今年在哪过年?权威通知来了!
那么今年春节还能不能返乡?
中办、国办明确了!
关于春节过年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
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
《关于做好人民群众
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》
《通知》要求
高风险地区均应就地过年
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
▼
6、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;
7、要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,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、不脱销;
8、要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管理服务,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;
《通知》全文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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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
《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
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》
当前,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,我国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不断出现。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,有利于减少疫情传播风险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针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就地过年群众增加的新情况,抓紧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,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、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。经党中央、国务院同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。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,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,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。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,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,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。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,非必要不出行。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,引导外地农民工、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。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。
五、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。开展“迎新春送温暖、稳岗留工”专项行动,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、错峰放假或调休,以岗留工、以薪留工,鼓励企业发放“留岗红包”、“过年礼包”,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、少裁员,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安排农民工就地过年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。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,加强农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,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,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,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。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群众的劳动关系,规范用工行为,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。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,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。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源头预防、排查预警、多元化解机制作用,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种风险隐患,确保社会和谐稳定。
六、积极营造就地过年良好氛围。加强舆论引导,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,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、方便群众出行、关心关爱群众就地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,讲好节日期间坚守岗位、志愿服务、互帮互助的暖心感人故事,努力营造良好节日氛围。密切关注群众就地过年的热点问题,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。
七、落细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。各地区各部门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,从讲政治高度统筹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,加强组织协调,细化完善措施,层层压实责任,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。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,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。坚持从实际出发,增强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人文关怀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。
1月26日,民航局下发通知,明确自1月27日0时起,购买1月28日至3月8日春节期间机票的旅客,均可办理免费退票或至少一次改期。具体改退规则如下:
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,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可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;
各航空公司可以根据通知要求,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。
无论在哪过年
都不要忘记做好个人防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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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品:松山湖融媒体中心
来源:东莞时报、中国疾控中心
编辑:瑞瑞
审校:天天、Du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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